前面我说过,人性共有三大欲望,即权利欲崇高欲、永恒欲。如果我们所它形式化,或者说是符号化。如果我们把它形式化,或者说是符号化,它将人性的实质的诸多复杂的结构简化成为——O·Y·S这样三种符号。同样这三种抽象的符号还终一地含概了欲望感、色相、以及运动的形态、内驱力、向心力等意象。以下我们来讨论第一个问题。 当然,小姐,你会问我欲望是什么? 我的见他也许并不明智,不会使你产生共鸣。这是因为我所认为的欲望不是我们所能用某种形式来衡量的一种见地。记得我曾对客人这样论述过欲望:它是生命的内知性。换一句话说,欲望是来自于原初的那种捍卫保障存在和推动进步的生命志向,或者说是潜在于生命和生活中的审判与组织统一下的一种运动的力。如果我们认识这种始终和人类生命同步的东西,它简直是一个残暴与温柔集结一体的不可思议的美人。有时候它会把人性导向一种从未达至的境界,使之拥有特异的奇迹;有时候它却会无情地把人性推向一个深渊,使之永远地无望于生活或者远离了光明。 美国的一位科学大师西里尔·波南怕鲁玛对记者说,他认为宇宙的化学组成情形应该是一样的,所有的生命都以核酸蛋白的形态存在。生命是由碳水化合物组成,能够自行复制或繁殖,而且有食物及能量代谢的大分子。我说生命是自然的升华,是因为所有一切生命无不赖于宇宙的化学组成情形而存在,和宇宙中具备适应于生命升华的自然发展运动的空间环境——始终服务于生命的太阳、水星、月亮这样三种不可分割的共同恩赐。任何生命一但形成,就必然地拥有上帝有施于它们的自然权利。生命的一切创造力所推动的生活行为无不是这种权利的形式表现。以下我将从人性方面来进行探索。 人的生命具有两种升华。那便是自然的物质升华和生活的精神升华。基于物质,人的欲望是表现存在的必然形式。基于精神,人的欲望是完成目的必然形式。 当人的生命一但形成,即使它处于混沌不开的子宫,他已具有独立的权利。谁也不会否认一个孕妇鼓凸的腹部,给人的信息,是一个意识延生独立扭向。一但这个生命弃胎落草,并带着一阵没有任何社会意义的呐喊,他那不再依赖母体内在机制给于的生命,以及他所具备的自然功能,便自然地以他独立完整的个体彻底地肯定和拥有了这一伟大的权利。这时,他的这一上帝的恩赐下的平等所在,便自然地拥有着自然,拥有太阳的雄性之刚和月亮 雌性之柔。以及星汉的遥远神秘。同时又践证世界的博大和自我的渺小。这时候,虽然他还依赖着先人的给赋,但他如果没有接受这一布施的必然权利,谁还相信他还是一个生命呢!一个具有圣水一样功能的母乳的女人,绝对不会把一个死婴哺育成宙斯那样的人物的。除非雅典娜对他吹过了智慧之气,不然的话,一个土炕便会使他从那里来,又回到那里去,生命永远存在于权利之中。欲望是权利的规律。如果我们着意去问一个正常的人:“你想活的痛快,幸福吗?”他不仅会说:“是的”,而且那言情里不仅潜在着一种强烈的反感,说不定他还这样认为:“这家伙肯定是个精神病。”从此他便躲起了你。人人都想活得事事如意,谁也不想让别人下看冷视,更无人无缘无故地舍弃生命,这个难以满足的玩意,难道这不正说明了人类的三大欲望的所在吗?这已不难使我们认识到人所有一切欲望都已含概在了权利、崇高、永恒三大欲望之中了。 一个人希望生活得更为好一些,这是他自己的权利,一个人已获取了他希望的东西,这是他拥有的权利,权利就是人的真是存在。权利欲即是人在不断追求中的丰富自我和建立自我的生命推动力。 基于人的权利、崇高欲则是人一肺独立的一种原动力。也正是这种原动性使 创造出了自我独立的生活,使生命不断丰富加强着人的权利感。在社会生活中,基于人的权利欲的利已主义这一行为,崇高欲则往往表现出了人的利他主义精神。这种精神正展示出了人的不断超越自我,突破自我的,不断进取和发现的向中的本质。 在生活不断践证了人的权利和崇高的同时,人便自然而然的产生了一种永恒感。这种永远的诱或却使人无限地依恋和热爱这个神奇的世界。这便是人的永恒欲,一种在时刻征服死亡的,却无法根除死亡的愿望。 上述的三种欲望时刻统一在人的存在的意识之中。我们并不能因此就说,那一种东西应归于那一种欲望。也就是说人的任何一种愿望里都包涵着权利、崇高、永恒的统一。 对于主观的个体世界来说,内在的是生命的感知。外在的客观世界存在于人的感知之中。我们称这种感知为意识,生的生理意识和心理意识。哲学的问题则在于把这种感性的东西理性化。而美学的问题却在于如何把这种被生命理性化了的东西感性化。也就是说把被思维升华了的东西归复于原初的那种本质。 我们现在举例来说明这个问题。就拿我手边的这只咖顺杯来说,它的存在本身就意味着一种权利——即便是占有空间,为人所役的权利——欲望,对立而又统一。我称这种存在叫作权利感。这个杯子是所服务的,它是完成欲望的必不可少的一种工具。这便是它的所存在的价值。对于人来说我们称为它的这一功利性的崇高感。既然,这个杯子被人所用着,仍然在继续着它的价值,我们的视也真实地肯定了这一点,我们便称这种存在为永恒感。这里我所说的永恒和永恒就是一种必然的存在,并不是说永远的不朽。永恒毕竟是一种欲望一种感知的东西。 似乎我们对于事物的这一种权利、崇高、永恒的三大感知的认识,还不那么明确,接着我将从事物的形体上来阐明了这个问题。 你瞧,我书案上的那个花瓶。如果说它的形态的高度给人一种向上的崇高感,那么它的体积所形成的占有空间的权利感,而这种存在的完整性,统一性并继续于我的意识中的存在,不正说明它的永恒感吗? 存在于我们视觉中的所有一切物质都具有这样三种感知。似乎我这样说,犯了一个错误,当然,我不怀疑你会这样问我:“那么一个有形有体的尸体,垃圾以及所有没有美感的东西。都有这样的感知吗?” 是的小姐,问的好!不过要回答这个问题还须稍等一下,如果允许我更正的话,我们是否可以这样认为:所有对人类有价值的事物都有这种感知。或者说是那些具有生命和生命力的事物都具备人的这种内在的统一下的感知。但我仍然坚持我的认识,所有存在的形式感知的存在。这种存在与有价值的存在相同的是形态,不同的却是本质。 好了,现在我来回答你提出的问题。 真对价值来说,尸体已失去了它那种原初的本质——生命和生命力。但我们并不能因此而认为它已失去了这种欲望的感知。作为物体它仍然具备着这种感知,只是这种感知的意义不同而已。这是因为尸体、垃圾以及所有背离人类愿望的事物是作为一种形式存在的。只要这种形式的存在,我们就不能否定这种形式给人意识上投入的存在信息,而正是这种信息所表示的正是一种存在的感知。当人的生命背弃了自己的生活轨道——生命的运动,人作为尸体仍然占有着空间存在于人的视觉中,我们从理性上虽然彻底地否认了这种存在的原初在意识中的那种本质,但却并不能否认形体的存在。除些之外,这个失去了生命的形体并非在潜意识中失去了那种原初的历史感。人的历史性必然会通过回忆展现在人的意识——幻觉的真实感之中。所以我仍然认为它的依然存在着这样三种感知。 当然你还会这样问我: “那么一只苍蝇,一只蚊子,以及所有对人类有害的家伙,也有这种感知吗?” 是的小姐,只要它们是一种存在,任何意志是难以更改这种存在的本质。苍蝇、蚊子以及侵害人类利益的东西,它们的存在,对于它们的自身而言,无疑仍然具备着人的这样三大感知。从生命的规律来审判,这种存在和人类的存在一样,具备着权利、崇高、永恒的三大欲望,但这种存在是违迫人类愿望的一种形式。我们可以这样认为,它们的权利是违迫人类意愿的权利,它们的崇高是威胁人性的崇高,它们的永恒是破坏人类健康的永恒。故然,我们把这种侵犯人类权利的存在视之为丑恶。所以一切假的,丑的、恶的东西的存在必然具有它作为一种生态和形态存在的权利。然而人却拥有与此对立的权利,那就是不断地破坏这种存在。 不过,还有一个帮助你明确把握人类三大欲望的这一理论的具有启发性的问题,你没有提出来,我建议问我一打曲折的小路对人类来说,是否还有这种感知,还有那些没有立体性的事物,比方说江河、大海、草原、天空等都有这种感知吗? 虽然小路、江河、大海、草原等没有在人的视觉中确立出它的立体感;也就是这种事物没有高楼、大山、树木、花草那种给人以向上的直接感受。所以我们总误认这种事物没有崇高性。但是,我们却会通过人的审判组织出它们的间接的崇高美。这样一来,我们就自然地认识到这类事物拥有着和其它事物不同特征,它的长度、深度、宽度却从另一个方面表示出了事物的崇高。人则是通过它们与众不同的这一事实,和人们所获取利益的这一方面,来审定出存在的客观价值。这种间接的感知和人的崇高性通过运动产生了共鸣。共鸣欲强烈,这种感知就欲有价值。所以我们说,能召唤起人的权利、崇高、永恒感受的事物就具备了存在的三大感知性。 我把人性的权利欲定作S,这是为了便于说明权利的对立统一的特性。S同样是运动形态的象征。在运动形态中,S具有运动的内驱力和向心力的对立统一。也就是说权利欲S里具有崇高欲Y,和永恒欲O的对立统一。人的每一种欲望都具有人的权利性。也就说人的权利使人谋取某种崇高性和永恒性的存在。这是欲望辩证和运动的规律。为了说明问题,以下我仍然要不耐其烦地通过话多事实来论证欲望的本质。 单从字意上来看,权利不外乎是人权占有和利益归属的一种形式概念。那么我们必须认识到权利对于人来说是何等的重要。人是通过权利表现了客观的肯否性的。而人是通过欲望所决定人的谋取行为的,行为的目的就是完成了一种由志向而统治下的占有的权利和权利感。欲望本身就是一种权利。如果说你要追求钱财,那么你通地附出生命的价值的权利之后,所获得物质财产就必然地成为了你的一种权利。这是权利欲完成了一次使命的结果。所以在这种权利的感知中,你的内心世界同样存在着一种独立的优越的崇高感和自足的永恒感。当然这仅只是你的感知,别人怎么认为那则是另一回事。你如果具备一种崇高的事业心,并具有这种事业所要求的那种天才质,通过你强烈的崇高欲的权利所附出的生命代价之后,你取得的成就,便使你拥有一种独立的优越感。自然这种内知的东西,便用权利统一了崇高和永恒。那么人通过权利的占有所肯定的存在的永恒感里必然地具备了崇高的形式。人在推动生活的同时也在推动着自我的三大欲望和三大欲望感。由此看来,人类的欲望的规律是生命运动的O·Y·S的统一。所以我们说生命前途是进而不是退。进取就是人的权利;生活就是自我崇高,存在就是加强永恒。 人的原初的权利是保障自我的独立存在。在权利的继续中,人性便自然地丰富和加强自己的欲望。当人逐渐地步向了高度独立的现实,这种原初的权利便随之扩大了自己的领域,人所捍卫的就不仅是一个独立的存在,而是一个集体独立的自我存在。这一事实我们从孩子极力捍卫父亲和家庭其它成员的现象就能得到证明,但这种集体性的权利欲仅表现在儿童的心理形式上,并没有程式华到生命的整体形式上来。这是一种客观下的局限性。孩子们知道自己所依属的集体一但解体,就意味着自己生存的安全权利受到破坏,使之沦为一种惨悲的境遇。所以人首先必须遵从于集体和捍卫体集。当人成年后,这种心理上的那种集体权利的概念随之人的表形式和内容而随之加强。这时候,人所承担的并不是心理中的那个所依存的集体,而是现实生活中靠自我独立支撑的家。集体的安全保障便是生命全部责任。如果她是妻子,她就必须承担这个家应该由她承担的一切责任和一切义务。除此生儿育女和自我生活外,还需承担起社会礼仪的一切义务。如果她是一个丈夫父,他就必须承担建设、巩固、捍卫这个家的一切义务。他必须终为了这个家中的儿女妻子们去作牺牲,这种崇高的集体志向使之这个家始终凝结着社会的特殊的本质。这里的家,便是人所超越了原初权利的人性升华展现。随着人的社会性的不断渐染和自我社会性的不断成熟,人便又升华了家的权利,这便是捍卫国家的一种强烈的民族自尊心。这种权利便具有了更进步崇高和永恒人性。当然这种权利还会逐渐随着意识的改变而延伸着它的无限地轨迹人还可以去拥有全人类,全宇宙性的权利欲、崇高欲、永恒欲和这样三种感知。这正说明人不仅具有统一家和国的志向,而且具有统一人类和宇宙的志向。这种志向的实现也只有依赖于人的三大欲来完成。 权利是生命存在的本质。 如果一个生命没有了保障生存的基码权利,这个生命便为时终止了它肯定世界和自我生活的历程,一个物种一但缺乏了存在的权利感,这个物种便不可能在这个世界停留甚久。从简单的原生物到高级的人类,所有拥存在权利的一切物种,都在常期的进化中具备了自己的存在的独特方式。这种方式集结了生命的三大欲望和三大欲望感。为了使我们更加明确欲望的所在,我乐意为你进行一次动物世界的导游。首先我们把视点对准水中的家族,来审判诸多的动物,离开了水的特定舞台,在水外的特异表演。 鱼类无疑是水中的主人。鱼只有在水中才能生活,才能呼吸,吃到食物和进行繁殖。但是这只是鱼类的普遍观象,一种不普遍的现象被许多人认为是无稽之谈的则是有一些鱼能在一定的时间内求生于水外。象澳非两洲的肺鱼,它们除了用鳃呼吸外,还能吞进水外的空气。空气经过肠子之后注入鳔内。这些鱼身上的鳔能起到肺的作用。它们的鳔构造很象肺,里面有许多分支繁多的血管网络,使之能进行气体代谢。平常这类鱼并不需要同时进行鳔呼吸。如果环境迫使它失去了杂草茂密的水塘,或者池塘干涸和水质腐坏的时候,它们便能完全干涸的时候,它们便能完全地用这种类肺物来进行呼吸。非洲的肺鱼在水塘完全干涸的时候,它们会巧妙地把自己藏在游泥之中,并使周围形成一个坚实而又潮湿的泥屋,嘴儿对准上方的一个呼吸孔进行气体代谢。在这样的家室中,它们能安然无恙地度过几个月,直至雨季降临,雨水冲散了这个禁锢自由却无拥有自由的场所,恢复了正常的生活,拥有了水的世界。肺鱼正是通过了这样一种古怪的行式度过了生存的难关。长达数月的水外生活,不仅没有使它失去了生存的权利,而且强强了生存的能力。这样的一种确立不正说明了生命的坚韧的权利推动着存在的崇高时行,同时践证了存在的永生。 同样,栖息在印度、缅甸和菲律宾群岛的攀鲈,也能奇迹般地在水外生活很长的时间 。当池塘干涸的时候,这种鱼就躲在潮湿的游泥之中。假如气候干燥的要命,它便会完全地放弃了这个池塘,沿着陆进行途迁,以致找到了新的适应于生存的环境。攀鲈用坚硬的胸鳍和鳃盖上的尖锐的剌钩行走。这种鱼之所以能在水外生活,是因为它的鳃旁有两个腔室(动物学称之为迷路)这两个腔室能进行呼吸空气。所有事物奇妙的答案都应从事物的本身中去找,因为这种奇妙的特征形成了事物存在的独特的权利。无疑生命在漫长的进化中选择了最佳的存在方式。如果生命没有根据地进行一种方式,这种方式将给生命带来可怕的不幸,使之终结了存在的权利。苏联的动物学家切尔莉茨基曾作过这样一种试验,他把鳗带到离水塘半公里的地方,可是每次鳗都能很快地沿着陆地回到池塘。当动物学家已知道了鳗鱼能在保障了皮肤一定温度的情况下告皮肤来呼吸空气,但却不知道它是怎样审判池塘的方位的,而且是那样容易地找到了它。这简直是一种奇怪的事情。无疑鳗是通过皮肤测定出了水的方位。生命往往是通过环境的变迁而加强了生命力的。一但生命致身于特殊、恶劣的环境之下,在生与死之间,它首先欲图的是调动所有生理的积极性,把生存尽最大的可能向前推进,使之在适应之前,保值一种强大的志向,这种志向必须依赖于另一种方式而保值了一定的时空。如果不这样,生命便不可能生存下去。 存在的权利使生命拥有了生的伟大使命,而存在的崇高性则在于生命不断地与违迫权利志愿的环境进行不懈的斗争,因而使权利不断地确立在存在悟持的知感中。这就是我所谓的生命的权利、崇高、永恒三大欲望渗一于生存的形式中自然现象。如果我执意追究的更深一点,从动物捕食和防御的形式上,我们仍然会审判出这样的一种终一。 我们知道,猎貌是动物中的短跑冠军,时速可达八十公里。正因为猎貌具有柔韧的腰身和特长的四肢,才使它保值了这样的速度,使之能在最短的时空内把鹅喉羚扑 。这种在相对下独立的个性特征,不正说明了猎豹拥有了生存的忧越性。如果猎豹不再相对地保值和加强了这一点,也许它将开始向权利告别,倘如它没有改变方式的话。同样,我们简直不敢相信,如避役没有了它那任意仙卷的长舌,它那盖于变色的形式,又怎样使它满足于生存的欲望呢?由此看来生命为了适应存在,不仅具有一种形式,而且具有多种形式和这种形式终一下的联结作用这共同捍卫存在。这便是所谓变革中的变革。生命只有通过不断地加强变革而突出自我的相对独立性。 在印度洋和地中海中有一种剌河豚,它们的自卫方法极为出奇。这种鱼身上密密地长着很多针剌,这是一种变形的鳞片;在平静的时候,针刺多少还平贴在身体上面。当有危险的时候。河豚就立刻冲到水面,大口吞咽空气,使它变成一个圆球,全身的针刺便向四面八方竖起来。一个圆球是无法正常游泳的;它停在水面,腹部朝上,仰卧在水中,并有一部分身体暴露在水的上面。这样,不管是下面还是上部都能防御敌人的进攻。当危险过去以后,河豚就放出空气,撒主了这一奇妙的措施。如果刺河豚没在升到水面前被敌类捕捉,这简直是最完满的防犯了。仅管,制河豚难免有时的失误成为敌类的营养,但毕竟这一特殊的权利,使之种族在水中确立了存在的独立地位。 不同的生命具有不同生存权利。但不同的生存权利都具有相同的本质。那便是崇高与永恒于权利中的终一。 为了生存权利,许多种鱼类都有自己的特殊防卫方法和保护色彩。在巴西有一些两岸树木丛生的静静的小河中,生活着一种不大的叶形鱼,它的颜色和扁平的身体非常象红叶树的老叶。由于在头部的前端生着一个形状和叶柄个似的吻突,所以看着上去和红叶没有什么两样。这种鱼的行动特别的有趣,看上去象一片水漂流的落叶。如果叶形鱼的生命方式令我们为之惊叹,那么生活在小生物之间的澳洲海马,更让我们称奇。这种鱼的保护形和保护色简直叫人难以想象。它的外形很是稀奇古怪,全身长满许多突起物和丝状体,它们在周围的海水中,轻然地飘荡着,以致看上去非常象一丝水生藻类。 以上所说的这些鱼类,主要是利用自己身体的形状,来躲避敌类的袭击,可是利用适合于四周环境的保护色来防犯敌类,攻击的鱼类并不为少。有趣的是同一条鱼却能按照不同的环境来改变自己的色彩。 在红色的水藻中它是血红色的,到了绿色环境中又变成了草绿,而生活在黄色的水藻中却变成了橄榄色了。有一种鱼的这一特点更为奇妙,在游向水底时,差不多一瞬里就完全地模仿出了水底的黄色,当它升到水面时又适时化作了一片天蓝。 如果从生存枝巧上来探索存在,有一种稀奇的小鱼更使人类惊讶。它和所有其他鱼一样,生活在水中,但它却能扑食岸上的昆虫。这就是生活在南洋群岛以及波里尼西亚群岛附近的色彩鲜艳的射鱼。这种鱼常常在沿岸游来游去,注视着岩边植物上停留的小昆虫。当发现有可以捕捉的对象时,它就从嘴里射出一股水流,把昆虫打落到水里。旁观的人常常为之感到惊讶,因为从它的嘴里喷射出来的水流能够不偏不斜地击中目标。 有人把 称为“奇异的渔夫。”这种长大1.5米的大鱼的前部生着一条很奇特的鳍棘,好象一根长而柔软的能活动的“鱼架”,在鳍棘的顶端有一皮瓣。 把身体半埋在沙子中间,把这条鳍棘伸到外面,它用这种特殊的诱饵去引诱在附近游泳的小鱼。它们向它游去就等于靠近 的大嘴,所以 就能毫不费力地捕捉食物。 在印度阿明迪 群岛以及克代夫群岛附近的大海中,栖息和繁衍着一种鹦鹉鱼。每当夜幕降临,鹦鹉鱼分泌出一种如胶似漆,晶莹透明的“睡衣”。这睡衣坚如钢铁,任何凶恶的海中霸王也休想侵犯它;即使将它囫囵吞下,也要乖乖地吐出来,因为睡衣表面有毒物质有强烈的致呕作用。有趣的是:“凌晨,鹦鹉鱼又分泌另一种粘液,将美丽的睡衣溶解得一干二净,在安然歇息了一夜之后,又无拘无束地游走了。” 上帝给每一类生命都安排了一种自以为是的生存方式。这种生存方式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权利欲和权利感于生命中的再现。由于权利验证了存在的自发的崇高性和存在的恒持性,我们前面从生存的适应性上探讨了存在,意识到如果生命没有这种独道的存在个性,世界怕因此而乏味单调;人类也自然不会进化到今天的文明社会。我在这里再次地陈述动物的生存的各种不同的形式,终归是想说明动物和人类的欲望都有着一种相同的本质——权利、崇高、永恒。我们是否可以这样说:动物的欲望如果是一杯水的话,人类的欲望则是人在这杯水中注入了甜蜜或者苦涩的东西,这种东西使之形式和内容都具有了奇妙的异变,而这种异化了的形式和内容正是我们人类所谓的自我——人的社会属性的存在。动物的欲望仅局限于某种单纯的形式之中,也就是说为了存在而具备的天性的权利。而我们人类的欲望则已在智慧的塑造下升华了一种理性的再现。简而言之,动物的行为所表现的是生命的存在力和存在意志。人的行为则是表现存在意志力的同时又表现了人的智慧的组织审判的创造力。动物的欲望总是自己怎样的存在于这个世界上,而它的价值除此人类通过功利性的肯否外,只局限于肯定存在的本身,而人类的欲望不仅局限于动物的这狭隘的形式,也就是说一个人的存在价值必须由社会来肯定。这个人所创造的一切愈是合乎于社会利益,他便愈具有社会的崇高和永恒的权利性。这种权利性,一方面出于社会对个性的认识和肯定,另一方面则出于自我对社会的认识和肯定。我们知道人在社会中的创造和占有价值愈丰富,人的权利感受愈是厚重。人不仅具有建设自我权利的这自发的崇高性,而且具有巩固和捍卫自我权利的伟大性。这种属人固有的特性随人伸缩,有人小到动物的基础上,百有人动伸张到整个人类的基础上。为了进一步的探讨,不妨我们再回到动物中去。不是我在有意回避复杂的社会问题,而是从动物的特性上更有助于认识人类问题,加之我们所谈论的是欲望,而欲望是属于所有生命的并不仅属于人类的私有财产。所以我仍然要为你进一步地充当动物世界的导游者。 人类社会的国与家都不同层次却同一本质地展示出了人的领地观念。如果我们因此而断言这是人的社会属性的首要标志,那则大错特错。其实大多数动物都具有强烈的领地观念。在在天雄鸟的转鸣首先是向同类“宣布领地权”它用自己的声告诉大家,我已占有这棵树,并因此而博得雌性的爱情。由此看来,性是多么伟大,它不仅是一种生殖的特殊工具,而且具有一种伟大的团结性。如果说人类的家是它弄出来的一种形式,国则是性的权利的伸扩下形成的异化的动物性的一种庞大的复杂的形式。当这种异化神奇地把人类自然根据某种独立的特性,分割 成了无数个形式,人类便开始一代又一代地为这种形式的巩固和这种形式的权利性质的加强,流血流汗,献身牺牲。这便是人类所谓的爱国主义精神,其实这种精神对于人类不断提开的伟大志向而言,无疑是幼稚的不成熟的表现,因为人类不仅需要分割 的集体性,而且还需要同类的整体性,到了这个高度之后,人类自然又在追求另一种崇高的形式——统一宇宙的无限性。自人类有史以来,争夺边界的战事至今不绝,这无疑人类还处于一种动物质上的玩笑,因而创造了人类的相互残杀征服的奇迹和奇迹中的悲剧。 我们知道鬣狗是一种有强烈领地观念和以部族聚居的动物。不论什么时候,只要有外来部族入侵,便会发生流血的事件。为了更能说明问题,我在这里讲一个关于鬣狗族间为世界战争的真实故事。 英国的生态学家简·古道尔和荷兰博物学家劳卫克列非洲观察鬣狗的生活习性时曾国志过两个相邻部族的鬣狗因边界事件而引起的一场恶斗。他们将这两个部落分别称为“礁石部”和“湖边部”,并给“礁石部”的两个女首邻取名为“血玛丽”和“阿斯特夫人。”战斗就是在这两只雌性鬣狗的率领下发起的。 一天夜里,月色笼罩的平川上突然一阵骚动。“礁石部”的首领“血玛丽”和“阿斯特夫人”带领着十来个部族的成员飞快地向“湖边部”方向跑去。原来在“礁石部” 的边界附近,发现了两只“湖边部”的鬣狗,它们的停留引起了“礁石部”的警觉。这时,“湖边部”的鬣狗好象睡着了似的,它们不知道已接近了“礁石部”的边界。直到凶恶的“血玛丽”和“阿斯特夫人”离它们只有几码远的地方 ,它们才被惊醒。其中的一只侥幸逃跑,另一只却被猛扑过来的“血玛丽”和“阿斯特夫人”抓住了,接踵而来的“礁石部”鬣狗蜂拥而上,将那只倒楣的鬣狗团团围住,一阵撕咬,只听见胜利者可怖的吼叫和失败者的哀号。打斗中不知不觉地进入了“湖边部”的边界,几只“湖边部”的鬣狗出现了,它们成战斗的队形急速奔来。尽管它们数量不及“礁石部”,但因在本土作战,所以异常的勇敢,以一当十。果然,不可一世的“礁石部”入侵者被冲得七零八散,最后丢下死伤部众,从对方境内仓惶而撒。“湖边部”的部众追击了一会,它们发现已进入了“礁石部”的领地时,即停止了追击,因为它们知道越过别人的边界的代价是惨重的,溃逃的“礁石部”的部众回到了自己的领地后立即感到踏实多了,它们反身向“湖边部”对峙,对方都保持着战斗的队形。它们一个个卷曲着尾巴,发出低沉的嚎叫,声音由小到大,响彻夜空。不一会,不少鬣狗应声而来,最后双方都聚集了30至40之多的部众。对峙终于被“礁石部”打破了。凶恶的“血玛丽”和“阿斯特夫人”并肩向前冲去,其余部众随之其后。“湖边部”沉着应战。交战双方相互噬咬,追逐。经过一阵混战,“湖边部”败退了,回到自己的领地。“礁石部”又追过了边界。等到“礁石部”冷静下来,停止了追击的时候,“湖边部”的部众却狂怒地反扑过来,又是一场鏖战。鏖战的结果,“礁石部”撒回本土。双方反复的攻击持续不断,直到双方都各此地退回到本土后才停止了混战。鬣狗分别在自己首领的率领下向领地的深处走去,有的还不时地回头看一眼,警惕可能发生的侵犯边界的事件。 是的,随着人类的进化,运用工具的这一现实,早已证明了人具有更高明的征服世界的能力。所以,人类不再靠那种原始的啮咬的直接行为争斗和表现本我的权利,而是靠伟大的才智,和由一种延伸意志的方式来完成人的欲望的。糊边部的两名部众,一步之差,竟弄出了这样一场残酷无情的相杀,告诉了我们动物界的强烈的领地意识和捍卫生存环境所属权的相互斗争,长期以来加强了生命进化的心理和生理素质。我们把这种动物的存在行式称之为进化的选择的集体性自我调节。这种残酷的恶斗不仅使那些老弱病残的部众提前结束了存在为其他部众的生存留下了更大的生命空间,同时又提升了存在的部众的生活意志力;使之在这种长期的特殊环境中因残伤的生理平衡调节产生了强大的生物免疫力,并把这种提升的素质遗传给子子孙孙。所以,我认为这种战事并不是一种坏事。这种在人类视为毫无人道的行为,给它们能生存带来了一种不可估计的利益的人道主义却因过于地强调安静生活,仇恶这一提开素质的方式。战争,也是一种个性交流。因为只有生拿 快节奏的生活秩序中方见之长短。同时这种快节奏无形中提升了人的生存能力。有限制了战争。对于有限的巩固和加强制约着战争。人类要彻底的消灭战争。所要依赖的并不是更科学的武器,而是人类的文化素质。也就是说只有人类把自己的一切和宇宙视为自我的时候,战争才可能从理论上被根除。这简直是一个遥远的难以梦想的事情。我们知道,人类再也不公用那种原始的噬咬的方法来进行战争,但由于人类意志和智慧异化下的桦炮、语言等更有价值和破坏性的工具,人类的战争将更为恐怖。因此,我们说虽然没有战争在人类大规模的发生,但人类仍保值着一种心理战争,改进着人类的武器。因此看业,人类的欲望并不局限于动物的那种存在发展的证实,而早已异化成了意志的延伸。刚才我们谈论的鬣狗的恶斗,对于欲望就很有说明的价值。我们说鬣狗为了捍卫集体生存权利,发起的战争里,已不再是一个个性的表现,而已注入了集体生活之我的一种要素,这就是说,每个鬣狗的攻击性里有已有具有了集体的精神。这种行为所象工蜂的那种对侵狗者的攻击性一样,它们所执意捍卫的不是本我,而是整体的个性。我们这进而所说的鬣狗捍卫邻地的权利欲望里,不仅具有动物个体的那种本能的实持而具有了社会的意义。这里的社会意义是拨群居动物的集体主义精神。所有社会动物都不可能象人的社会属性那样复杂。但有一点是一无可非议的,那就是在自然之我的层次上有了社会之我的这一属性,而人不仅具备这两种属性,因为人在此基础上已有了理想之我。 欲望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要充分地说明它是什么,怕不是我们今天所能办到和三言两语的事情。如果要我对欲望下一个定义,是否可以这样说:欲望是生命意志的证实和延伸。这种证实和延伸对于人类来说,可分为自然之我,社会之我和理想之我这样三个层次。所谓自然之我,就是作为存在的那个自然属性的自我。怕谓社会之我,就作为存在的那个社会属性的自我。所谓理想之我,就作为存在的那个意识中的自我。无论是那种依赖于生命存在的自我,都具备着相同欲望——权利、崇高、永恒的统一。作为生存的自然权利,谋取生存的手段里,作为完成欲望的形式,必然具备了权利欲的所在。所谓权利欲的所在就是完成自然属性的这一形式。生命要完成自然存在的形式,它就必须努力地和自然作斗争而生活下去,这就是所谓这个层次的崇高欲望,说通俗一定,就是物种的无限传遗的所在。通过崇高的所在,确实践证了生命继续的确立,生命并不是自发地厌恶这种形式,而是不断地努力地完成这种形式,并渴望得到永生,我们称之这种所在为永理欲。 似乎我说明了欲望的属性了,为了使你我这次散步,行得更为深远,我们不必在此踱留,因为我们还有许多路要走,不妨再次动身,大胆地走下去,直到我们住进了上帝的心藏,在那里作了闲逸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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